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寓理

共收录〔93〕首关于寓理的古诗

本页收录的有关寓理的古诗/代表作品根据热度排序,通过这些寓理古诗词的介绍可以了解诗词名家的诗风。如果您也有喜欢的有关寓理的古诗词,欢迎分享。

鲁恭治中牟

南北朝范晔

  鲁恭为中牢令,重德化,不任刑罚。袁安闻之,疑其不实,阴使人往视之。随恭行阡陌,俱坐桑下。有雉过,止其旁,旁有儿童。其人曰:“儿何不捕之?”儿言雉方雏,不得捕。其人讶而起,与恭决曰:“所以来者,欲察君之政绩也。今蝗不犯境,此一异也;爱及鸟兽,此二异也;童有仁心,此三异也。久留徒扰贤者耳,吾将速反,以状白安。”

陈万年教子

班固 撰

  陈万年乃朝中重臣也,尝病,召子咸教戒于床下。语至三更,咸睡,头触屏风。万年大怒,欲杖之,曰:“乃公戒汝,汝反睡,不听吾言,何也?”咸叩头谢曰:“具晓所言,大要教咸谄也。”万年乃不复言。

墨子怒耕柱子

墨子及弟子 撰

  墨子怒耕柱子。耕柱子曰:“我无愈于人乎?”墨子曰:“我将上太行,以骥与牛驾,子将谁策?”耕柱子曰:“将策骥也。”墨子曰:“何故策骥也?”耕柱子曰:“骥足以策。”墨子曰:“我亦以子为足以策,故怒之。”耕柱子悟。

一箧磨穴砚

两汉佚名

  古人有学书于人者,自以为艺成,辞而去。师曰:“吾有一箧物,不欲付他人,愿托置于某山下。”其人受之,因其封题不甚密,乃启而视之,皆磨穴之砚也,数十枚,方知师夙用者。顿觉羞愧,及反而学,至精其艺。

陈谏议教子

朱熹、李幼武撰

  宋陈谏议家有劣马,性暴,不可驭,蹄啮伤人多矣。一日,谏议入厩,不见是马,因诘仆:“彼马何以不见?”仆言为陈尧咨售之贾人矣。尧咨者,陈谏议之子也。谏议遽召子,曰:“汝为贵臣,家中左右尚不能制,贾人安能蓄之?是移祸于人也!”急命人追贾人取马,而偿其直。戒仆养之终老。时人称陈谏议有古仁之风。

田子方教育子击

宋代司马光

  子击出,遭田子方于道,下车伏谒。子方不为礼。子击怒,谓子方曰:“富贵者骄人乎?贫贱者骄人乎?”子方曰:“亦贫贱者骄人耳!富贵者安敢骄人!国君而骄人,则失去国;大夫而骄人则失去家。失其国者未闻有以国待之者也,失其家者未闻有以家待之者也。夫士贫贱,言不用,行不合,则纳履而去耳,安往而不得贫贱哉!”子击乃谢之。

县令挽纤

唐代孙樵

  何易于,不详何所人及何所以进。为益昌令。县距州四十里,剌史崔朴常乘春与宾属泛舟出益昌旁,索民挽纤,易于身引舟。朴惊问状,易于曰:“方春,百姓耕且蚕,惟令不事,可任其劳。”朴愧,与宾客疾驱去。

李廙

两汉佚名

  李廙为尚书左丞,有清德。其妹,刘晏妻也。晏方秉权,尝诣宅,延至室。晏见其门帘甚弊,乃令人潜度广狭,后以粗竹织成,不加缘饰,将以赠廙。三携至门,不敢发言而去。

张佐治遇蛙

两汉佚名

  金华郡守张佐治至一处,见蛙无数,夹道鸣噪,皆昂首若有诉。佐治异之,下车步视,而蛙皆蹦跳为前导。至田间,三尸叠焉。公有力,手挈二尸起,其下一尸微动,以汤灌之,未几复苏。曰:“我商也,道见二人肩两筐适市,皆蛙也。哀之,购以放生。二人复曰:‘此皆浅水,虽放,后必为人所获;前有清渊,乃放生池也。’吾从之至此,不意挥斧,遂被害。二仆随后不远,腰缠百金,必为二人诱至此,并杀而夺金也。”张佐治至郡,急令捕之,不日人金俱获。一迅即吐实,罪死。所夺之金归商。

南岐人之瘿

刘元卿

  南岐在秦蜀山谷中,其水甘而不良,凡饮之者辄病瘿,故其地之民无一人无瘿者。及见外方人至,则群小妇人聚观而笑之曰:“异哉,人之颈也!焦而不吾类!”外方人曰:“尔垒然凸出于颈者,瘿病之也,不求善药去尔病,反以吾颈为焦耶?”笑者曰:“吾乡之人皆然,焉用去乎哉!”终莫知其为丑。

崔篆平反

两汉佚名

  崔篆,汉人也,为郡守,时王莽改制,爪牙遍及各地,严刑峻法,杀戮无辜。篆所至之囚系满狱。篆垂涕曰:“嗟乎,刑法酷烈,乃至于斯!此皆何罪!”遂为之平反,所出二千余人。吏叩头谏曰:“君诚仁者,然今独君为君子,将有悔乎?”篆曰:“吾无悔,纵杀吾而赎二千人,何悔之有?”吏默然无以应。

张孝基仁爱

宋代方勺

  许昌士人张孝基,娶同里富人女。富人惟一子,不肖,斥逐去。富人病且死,尽以家财付孝基。孝基与治后事如礼。久之,其子丐于途,孝基见之,恻然谓曰:“汝能灌园乎?”答曰:“如得灌园以就食,何幸!”孝基使灌园。其子稍自力,孝基怪之,复谓曰:“汝能管库乎?”答曰:“得灌园,已出望外,况管库乎?又何幸也。”孝基使管库。其子颇驯谨,无他过。孝基徐察之,知其能自新,遂以其父所委财产归之。

秦西巴纵麑

吕不韦 撰

”孟孙怒,逐秦西巴。居一年,取以为子傅。左右曰:“秦西巴有罪于君,今以为子傅,何也?”孟孙曰:“夫一麑不忍,又何况于人乎?

陶侃惜谷

宋代司马光

  陶侃尝出游,见人持一把未熟稻,侃问:“用此何为?”人云:“行道所见,聊取之耳。”侃大怒诘曰:“汝既不田,而戏贼人稻!”执而鞭之。是以百姓勤于农植,家给人足。

李遥买杖

宋代沈括

  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,杀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归,因出市,见鬻柱杖者,等闲以数十钱买之。是时,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,求贼甚急。民之子见遥所操杖,识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执遥验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备至。遥实买杖,而鬻杖者已不见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来历,势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。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,因缘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